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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听说当前娄底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大动作’啦:贷款次数不设限,提取次数增加,对冲业务简化,还款还有选择余地......这惊喜来得太突然,是不是只是一个美丽‘传说’呀?”7月13日上午,笔者打开手机微信,发现不少小伙伴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展开热烈讨论,大有“炸开锅”的趋势,笔者微微一笑,慎重地打出几行字:“当前娄底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阶段性调整,不是‘传说’,并已由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正式文件,是该单位精心酝酿,对老百姓倾情抛出的重磅惠民‘橄榄枝’!”
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提取“台阶”拓宽
为全面落实《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中心城区进一步去商品房库存促房地产业发展的通知》(娄政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7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贷款方面: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制,加大对异地购房的支持力度,放宽离异职工贷款的限制和贷款时限的认定标准,加强固定贷款时限的弹性,降低首付比例,增加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提取方面: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住房物业管理费列入提取范围,异地购建房提取取消异地户口及异地工作单位的限制,参与单位团购房未办理贷款的可以提取,住房再次交易的,“已提取”标识满两年的,新的购买人可以进行购房提取。提取次数增加,购建房的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分次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总价款涵盖范围扩大,总价款由原房屋交易价格拓宽为包含房屋交易价格、契税、物业维修基金、车库或车位款。还贷提取业务进一步优化,申请流程和资料已大大简化,支持力度也随之加大,年对冲、月对冲还款协议可与借款人的贷款合同同时签订,而令人惊喜的是,有两种情况还可全额提取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据悉,该文件在娄底房地产去库存期间,阶段性调整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拓宽提取“台阶”,将充分提高娄底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为改善老百姓“安居”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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