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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市场越来越大,受众越来越广,加上最近网络诈骗事件泛滥,央行爸爸终于坐不住了,不声不响地就在最近,放出了大招,宣布:
从12月1日起,自助柜员机转账24小时内,可允许撤销!
亲,你账号转错了,跟人沟通人家不理你啊;不要方,向银行申请撤销吧。
亲,你遇上了骗子,头脑迷糊就转钱给坏人拉;不要方,向银行申请撤销吧。
或者,亲,你答应借出的钱,转完就后悔了;不要方,还是向银行申请撤销吧。
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自己转出的钱,再错也只能另想办法补救。这次的央行新规却直接上了一颗后悔药,允许24小时的反悔时间。
可真是厉害了。
必须给央行这次的行为点个赞。
除此之外,央行发布的新规还包括:
一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一个Ⅰ类户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通知》实施后,个人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将形成以Ⅰ类户为主,Ⅱ、Ⅲ类户为辅的账户体系。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Ⅰ类户办理。
Ⅱ、Ⅲ类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Ⅱ类户资金来源于Ⅰ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
Ⅲ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可以办理消费缴费。
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机构要限制转账笔数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是账户的持有人。《通知》采取了三项措施阻断异常交易,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1.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
2.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3.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6个月无交易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
据公安机关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购账户、假冒开户后,一些账户不会马上启用,而正常情况下,个人开户后一般会立即启用,长期不用账户应作为异常情况引起高度关注。因此《通知》规定,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所有业务,待单位和个人重新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后,方可恢复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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