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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和吴某都是90后男青年,是老乡关系。今年5月,周某捡到一部别人的手机,发现机主使用了支付宝,于是突发奇想想看看机主的支付宝内是否有钱。他就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老乡吴某。而吴某就发挥了他的“聪敏才智”将机主的支付宝密码破译了,他们通过扫二维码把里面的5000多元转了出来。没多久,这两人都被抓了,还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面对犯罪事实,两人认罪。浦口法院近日判两人犯盗窃罪。
公诉机关指控,5月7日晚,被告人周某在浦口区江岸水城小区16幢地下车库路口,捡到被害人陈某遗失的手机。他将这事告诉了老乡吴某说机主还使用了支付宝。吴某打算窃取机主陈某的支付宝账户内的现金,但未能破解密码。后来,周某在把玩该手机时查找到陈某的身份证号码的信息,他又告知了吴某。
吴某利用机主的身份证信息重置了陈某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并将陈某银行账户内的现金转入至陈某的支付宝账户内。后来,周某、吴某通过用陈某的手机扫描二人的支付宝账户二维码,将陈某支付宝账户内的现金先后分四次,分别转入到二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共同秘密窃取了陈某支付宝账户内的现金5200余元。
半个月后,周某被浦口公安分局抓获,周某供述了吴某也参与的,当天民警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很快将吴某抓获归案,二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为了获得陈某的谅解,周某和吴某已退赔陈某5800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周某、吴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周某犯盗窃罪,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吴某犯盗窃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官点评:周某和吴某属共同犯罪,秘密盗取了他人财物,周某具有坦白如实交代罪行而且有立功表现并且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样吴某具有坦白、退赔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案情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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