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大家见过不少这小盒子为大家的生活提供无数便利但是一旦用于非法套现这就变成了罪恶的潘多拉魔盒——10月20日,湖北荆门市公安局通报该局破获一起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涉案金额达3.5亿元的特大非法经营罪案那么,非法经营罪是什么东东?说这里的POS机套现是犯罪有无法律依据呢?
当然有(否则荆哥不是在干吹牛?)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好了,科普完毕,荆哥两分钟给大家讲完这个案子首先,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荆门中心支行向荆门市公安局移交洗钱犯罪案件线索: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荆门万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商户pos机发生交易504笔,交易金额5900余万元,在发生交易后资金由pos机划入再立即转出,该行为触发反洗钱监测模型
然后,荆门市公安局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荆门万邦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某,涉嫌利用商户POS机套现经营,数额高达上亿元
然后,荆门市公安局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荆门万邦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某,涉嫌利用商户POS机套现经营,数额高达上亿元
然后,荆门市公安局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荆门万邦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某,涉嫌利用商户POS机套现经营,数额高达上亿元
最后,5月19日,专班民警收网,在荆门将周某某及其同伙抓获
然后,荆门市公安局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荆门万邦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某,涉嫌利用商户POS机套现经营,数额高达上亿元
现场查获POS机具10余部、银行卡150余张
然后,荆门市公安局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荆门万邦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某某,涉嫌利用商户POS机套现经营,数额高达上亿元
单据长得简直可以绕荆门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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