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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治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夸大禁止网上买卖POS机并严控T0结算。这也是国家为了打击网络高科技犯罪出的重拳。我们一起看下这个通知详细涉及到哪些方面吧。
首先是明文划定任何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为规范受理终端治理,《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对全部实体特约商户进行现场检查,一一核对其受理终真个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休止业务功能。
同时,《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治理系统和黑名单治理机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特约商户信息治理系统,组织银行、支付机构具体记实特约商户基本信息、启动和终止服务情况、合规风险状况等。对统一特约商户或者统一个人控制的特约商户反复更换服务机构等异常状况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审慎为其提供服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建立健全特约商户黑名单治理机制。将因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被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服务的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公安机关认定为违法犯罪流动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特约商户及相关个人、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等,列入黑名单治理。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当将黑名单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将黑名单中的单位以及由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单位拓展为特约商户;已经拓展为特约商户的,应当自该特约商户被列入黑名单之日起10日内予以清退。加强支付账户转账治理。自2016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商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加强特约商户资金结算治理。银行和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的,应当对特约商户加强交易监测和风险治理,不得为入网不满90日或者入网后连续正常交易不满3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
其次是加大对无证机构的打击力度,依法处置无证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充分利用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工商部分、公安机关的配合,及时出具相关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行政认定意见,加大对无证机构的打击力度,尽快依法处置一批无证经营机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治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央支行应当按月填制《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专项整治工作进度表》,将辖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总行。
总结:国家已经把支付和信用卡市场整顿列为重点,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电信和网络诈骗打击的决心。作为日常通过POS机玩卡、养卡的朋友们来说,国家的此次整顿对我们来说并无太大影响。只有了解国家政策和动态才能更好的把卡用好,玩好。但愿这个资料对朋友们有所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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