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前提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次提出是在十七大报告中。之后对财产性收入这一概念的研究逐渐增多。那么什么是财产性收入?它与普通的收入有何区别?我们又要如何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呢?
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至少包含三重内涵:要让更多的人能够拥有财产、要为人们的财产能够获得收入创造前提、要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观念来获得财产性收入。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创造前提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一全新概念。这是对传统的收入分配理论的重大立异。在经典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框架中,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加剧了社会的矛盾。而通过创造前提让劳动、让更多的人介入到资本收益的分配,有利于构建一个更为和谐的分配机制。
从内在的逻辑构成看,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至少包含三重内涵:要让更多的人能够拥有财产、要为人们的财产能够获得收入创造前提、要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观念来获得财产性收入。
一、先有财产,才有财产性收入
财产是财产性收入的条件。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和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为泛博居民分享经济增长成果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进步居民在分配中的比重,对于进步整个居民的收入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扩大内需、促进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近年来有所降低,还有进步的空间。特别是对于低收入者而言,要通过各种方式进步他们的收入水平,使其劳动收入获得稳步进步,并超过消费支出,这样才能使剩余的劳动收入转变为财产。需要留意到,中国有大量的农夫属于低收入者,想法进步他们的收入水平就成了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的主要一环。对于中等收入者而言,则要在增加他们收入的同时更好地保护他们的财产。只有个人的财产被法律清晰界定了,个人才有可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对其财产进行处置和运用。《物权法》的出台就是在保护财产方面取得的一个重大提高。居民收入的增长,及其带动的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的重估过程,必定会为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金融立异不容滞后
“创造前提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其次是要为人们获得财产收入创造前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银行存款和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以前,我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不外,居民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储蓄,必定使得整个社会的融资结构过分依靠银行贷款,按捺和制约了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也使得整个金融结构缺乏灵活性。因此,我们就应该把更多的目光集中到资本市场上来,为人们的财产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收入创造前提。十七大报告中夸大要进步直接融资的比重,实际上也与扩大财产性收入比重直接相关。
进步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就需要根据居民的不同金融资产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当前的金融市场上,或者是低风险的银行储蓄,或者是相对风险较高的股票等,对于泛博的居民来说,更为缺乏的是能够击败通货膨胀、同时也能够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收益水平的金融产品,详细来说,假如通胀水平在5%,经济增长在10%,中国最为欠缺的金融产品,大致应当是在5%~15%回报水平的金融产品,这些产品最为适应广泛的金融产品需求。从目前的金融产品过程来看,这个环节的金融产品恰正是最为欠缺的,可见当前金融产品的立异,还具有很大的不足与空间,还远远不能适应居民扩大财产性需求的客观要求。
从扩大财产性收入的角度看,股票市场的实质,就是一种分享经济,通过让投资者以不同的金融产品投资上市公司的股票,实际上就使得投资者有渠道分享到上市公司的盈利。因此,积极鼓励和支持大量优质的上市公司上市,是在股票市场上扩大财产性收入的基础性前提。
没有优质的、能够为投资者创造回报的上市公司,要扩大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可以说是无源之水,往往只能使得投资者陷入对垃圾股的炒作和投契。
从金融理论研究的角度看,在一个资本市场上,假如一个资本市场的证券价格老是能够“充分反映”所有可以得到的信息,则该市场就是有效的。由于信息表露等问题,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很难做到充分有效,资本市场上的价格通常也不能正确地反映证券自身的价值,并且会常常出现大幅的波动。这种大幅的波动往往又会损害大多数在信息上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利益,进而导致财产性收入存在严峻的不公平。这与让大多数人通过介入资本市场获取财产性收入的初衷是相违反的。所以,为了人们能够在一个比较有效公平的资本市场上获得财产性收入,一方面我们应该对资本市场上的信息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包括要求上市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及时、正确地表露相关信息等;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透明度,能够让市场有对政策作出反应和进行消化的时间,避免资本市场上常常出现比较巨大的波动。这是我们为了人们能够有可能在资本上获得财产性收入应该创造的第一个前提。
在资本市场上,假如有足够多的金融产品,每一类人群就可以根据其财富水平和风险偏好去配置相应的资产。但是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上金融产品的种类还不足以知足人们通过投资获得财产性收入的需要。对于中产阶级和高收入人群,可以选择风险较大而期望收益较高的股票、基金、债券、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但对低收入阶层、城镇居民、工薪阶级来说,固然可支配收入在不断增长,但住房在其个人财富中占的比重很大,这套住房自己住不出租当然就不会带来财产性收入,即使房屋升值也不可能出售获利。在成熟市场上有一种 “以房养老”的“倒按揭”业务,即在退休时将屋子抵押给贸易银行,由银行根据房产的价值向白叟每月发放养老金,白叟过世后银行将房产的残值作为遗产向继续人了债,这就使处于静止状态的财产产生收入。目前上海公积金治理中心已开始这项业务的试点,一旦试点成熟并加以推广,应该说是一件积极的探索与立异。所以,为了人们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寻找到适合自己财富水平和风险偏好的金融工具,我们应该增加一些基础性的理财产品,更加凸起不同类型金融产品的差异,同时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开发引进一些新的理财产品,这是我们为人们能够有可能在资本上获得财产性收入应该创造的第二个前提。
三、放鸡蛋的篮子也要“国际化”
收益和风险是正相关的,在创造财产性收入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分散风险也是需要当真考虑的。投资领域内有句名言,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统一个篮子里”。此前,中国的投资者一般只能通过在本国资本市场上寻找相关性较弱的资产,从而实现不把鸡蛋都放在统一个篮子里的目标。但跟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发现这样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知足风险分散需要,QDII的推出就在一定程度上知足了部门投资者的需求。QDII通过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为中国居民转变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一方面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寻找不相关的资产来更好地分散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跨地区跨市场地寻找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机会。所以,为了人们能够在资本市场上更好地分散风险和寻找机会,我们应该继承逐步提供更多的渠道,使得人们实现资产配置的国际化,成为国际化的投资者。这是我们为了人们能够有可能在资本上获得财产性收入应该创造的第三个前提。
“创造前提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还要帮助人们形成合理的观念来获得财产性收入。中国的财富版图正在经历一个深刻地调整,这个调整就是资本收入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将越来越重要,但真正熟悉到这个调整并积极介入到这个过程中来的民众还很少。这就需要我们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熟悉到这个变化,熟悉到捉住资本市场的重要性,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介入资本市场获得财产性收入。在对人们进行风险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帮助人们树立合理的理财观,熟悉到理财并不是也不可能是追求最高的收益,而是根据每个人的风险收益偏好、家庭的结构、整个人生的不同生命周期来对资产进行相应的匹配和铺排。因此,只有最适合的理财方案,并没有最好的理财方案。当然这也不是说合理的理财方案之间没有相通之处,好的理财方案至少应该考虑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理财应该考虑采用多元化的资产配置手段,尽量分散风险;其次,要有一个动态的财富观,不应该静止地来看待资产的价值,由于只有这样才比较轻易找到值得投资的,能够带来丰厚回报的优质上市资源;最后,就是要具有国际化的视野,能够站在比较高的角度看待自己的理财问题。
“创造前提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能否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让更多人成为中等收入者的目标,以及资本市场毕竟能否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值得我们期待。 |